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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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简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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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MSTER Corporation
代表取締役 Satoshi Hamada


1.有关个人信息保护

 HAMSTER Corporation(以下简称“本公司”)为顺利的进行相关业务,将会取得并使用客户的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址、电话号码、性别、年龄、职业、电子邮件地址等个人信息。本公司认识到保护客户的个人信息(以下简称“个人信息”)是我们重要的责任和义务,将以以下方针处理个人信息。

(1) 遵守适用于个人信息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及其他相关法令,同时,依据被一般公认为公正妥当的个人信息处理的有关惯例,进行妥当的处理。另外,要致力于适时适当改善处理方法。
(2) 明确个人信息处理的相关规定并让工作人员彻底理解。另外,要求业务受委托方等也要妥善处理个人信息。
(3) 在获取个人信息时特定其使用目的,发出通知或公表,并按照此使用目的处理个人信息。
(4) 为防止个人信息的泄漏、遗失、窜改等,采取必要的对策进行妥善管理。
(5) 对于客户本人提出的对本公司所有的个人信息公开、更正、删除、停止使用等要求,在对应窗口给予真诚的处理。

 具体将依据以下内容处理个人信息。


2.使用目的等

 本公司在处理业务时将取得必要的个人信息,但此个人信息作为以下目的使用。
 另外,本公司为顺利的进行相关业务,将一部分业务外部委托,有可能向业务受委托方提供必要范围的个人信息,此时,本公司将与业务受委托方签订相关的合同缔结,对其进行必要且合理的监督。


(1) 作为今后的商品企划的参考。
(2) 统计、分析个人信息,制作无法识别、特定个人的统计数据、营业数据。
(3) 为向客户发送销售商品、奖励商品。
(4) 对应客户的询问等业务。
(5) 广告、宣传、促销活动(有时会以电子邮件或邮寄等方式向客户介绍新商品、服务、各种促销活动等)
(6) 管理官方网站上的留言、应征企划
(7) 其他伴随上述各种业务实施的业务。

 另外,本公司在收集个人的个人信息时,将明确告知使用目的等,在通知客户,或得到客户同意的情况下,此个人信息还将适用于上述以外的被明确告知的使用目的,请事先悉知。


3.向第三者公开、提供

 除了“2.使用目的等”中记载的向业务受委托方提供的情况,及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及符合“4.共同使用”的情况之外,本公司不会将个人信息公开或者提供给第三者。

(1) 在获得客户本人同意的情况下
(2) 在统计数据等不能识别本人的状态下公开、提供的情况下
(3) 基于法律规定被要求公开、提供的情况下
(4) 出于保护人的生命、身体或财产安全的目的需要,但同时又难以取得客户同意的情况下
(5) 在需要对国家政府机构,地方政府组织等公务事务的实施进行配合,而取得客户同意可能对工作开展造成妨碍的情况下


4.共同使用

 由客户发送来的客户调查表中记载的信息及用户注册信息(住址、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年龄、电子邮件地址、学年/职业等),本公司在取得这些信息时有可能会与已明确告知了的共同使用公司一起共同使用。共同使用公司的使用目的,同“2.使用目的”中记载的本公司的使用目的相同。共同使用的信息管理责任在本公司。


5.公开

 关于本公司所有的个人数据,当客户提出希望通知其自身信息的使用目的或公开其自身信息时,在本公司确认确为本人的情况下,将在合理的期间以及范围内给予答复。


6.更正、删除等

 关于本公司所有的个人数据,当客户提出希望对其自身信息进行更正、追加或删除时,在本公司确认确为本人,且存在与事实不符的内容的情况下,将在合理的期间以及范围内对其信息进行更正、追加或删除。


7.停止使用、删除

 关于本公司所有的个人数据,当客户提出希望停止使用其自身信息,或希望删除其自身信息时,在本公司确认确为本人的情况下,基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27条1项,将在合理的期间以及范围内对其信息停止使用或删除。
 停止使用或删除这些信息的一部分或全部,本公司有可能将不能再向客户提供令客户满意的服务,请客户理解、配合(另外,基于相关法令,对于本公司所有的信息,有可能存在无法回应客户的停止使用或删除的要求的情况)。


8.公开等的联络方法、窗口

 本公司在以下窗口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接受关于本公司所有的个人数据的上述5.6.7.的要求及其他关于个人信息的问询或投诉。另外,以此联络方法存在无法回应客户公开等要求的情况,请悉知。

HAMSTER Corporation客户服务部


9.改订

本公司基于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及个人信息保护法,有可能会在必要时改订此公表事项。改订时,将在本公司主页上进行登载。


结束